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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利補助 | 榮民喪葬津貼

VETERANS 榮民喪葬津貼

REQUIRED MATERIALS

申請就養喪補費所需資料

  • 一、對象
    公費安養榮民
    (含大陸探親死亡安養榮民)。
  • 二、申請人
    實際辦理殯葬事務之遺囑
    執行人、家屬、五親等內血親或姻親。
  • 三、承辦單位
    (一)安養內住之榮民(各榮家)。
    (二)安養外住之榮民(各縣.市榮民服務處)。
  • 四、檢附申請資料
    (一)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及金融機構存摺影本。
    (二)載有亡故榮民死亡記事之戶籍資料證明文件。
    但受理機構得連結內政部戶役 政資訊系統查詢列印者,免附。
  • 五、申請期限
    請於死亡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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